湖北丹江口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4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件
2024-07-31 14:02: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肖冰洁 赵延伟
 

  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甲、范某某、敖某某、邵某某等人涉嫌犯组织卖淫罪,李某乙、叶某某、袁某某等人涉嫌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共计14名被告人受审。庭审现场 (3).JPG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甲、范某某等人在丹江口市、十堰市郧阳区,出资成立了一家足道会所和一家保健中心,范某某在襄阳市襄州区经营一家养生会所。为获取非法利益,招募组织多名卖淫人员在足浴会所、保健中心、养生会所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为卖淫人员设置编号及上钟顺序进行安排调度、规定统一的卖淫项目及价格,统一收取服务费用、按照约定的抽成比例分配卖淫收入等方式,对卖淫人员进行管理。被告人李某乙、叶某某、袁某某等人在明知店内存在卖淫服务的情况下,担任收银人员或营销服务人员及主管人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范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某乙、叶某某、袁某某等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丹江口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近8个小时,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14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鉴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疑难复杂,将择期宣判。

  卖淫嫖娼等现象历来是危害社会的“毒瘤”,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善良风俗。丹江口法院呼吁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要触犯法律底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该院将继续加大该类案件审理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惩治此类犯罪的力度,持续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