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向贵部队表示我们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培养出优秀的军队干部,在本次民事案件处理中展现了军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优良作风。”7月26日,湖北省麻城市法院木子店法庭向解放军某部队寄出了一封表扬信。事源于该庭通过邀请现役军人参与调解,诉前调解一起军属伤人纠纷,既维护了同村乡亲的友好关系,也让调解在“情味”和“法味”中融入了“兵味”。
2024年7月,木子店法庭受理原告杨某诉被告金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双方由于嫁接果树所在地的归属问题产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告金某在争执过程中使用随身的工具锤,将原告杨某的头部打伤,原告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住院治疗四天,被告金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后双方因为赔偿事宜争执不下,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官助理杨欢收到该案案件材料后,发现被告金某的儿子金某君在解放军某部服兵役,因被告金某已年近70岁,诉讼不便。为早日化解双方积怨,平息纠纷,也让被告的儿子能够安心在部队服役,立即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办案人员与金某君所在部队取得联系,向部队通报案情,并诚恳邀请金某君参与案件的调解。
麻城是孝善之乡,睦邻友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邻里和睦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基石,只有双方各退一步才能化解纠纷。通过释法明理,金某君意识到其父亲伤人理应向原告进行合理赔偿,主动配合法院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积极提出可行性的调解方案,并督促其父亲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该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诉前调解成功,被告金某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000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做好涉军维权工作,麻城市法院充分运用军地资源,建立拥军联络员制度,邀请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担任法院涉军案件特邀调解员,促进涉军纠纷的源头化解,让军人和军属在高效、便捷、贴心的诉讼服务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依法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