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学成才” 网售改装手机“窃录”被判刑
2024-07-24 10:35: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手机熄屏后,还能拍照、录像吗?锁屏状态的手机也能进行秘密拍摄吗?近年来,偷拍、偷窥事件屡禁不止,手段也越来越广泛和隐蔽,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而制造、销售拍摄设备作为黑色利益链其中一环,其行为已经违法。

  近日,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生产偷拍器材案,被告人把手机改装成“偷拍神器”并销售,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4月,李某在网上刷到一个讲解改装手机摄像头位置的视频,顿时来了兴趣,独自摸索了一个多月后,他终于成功将一部手机的内置摄像头改到了手机底部。之后,李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将这部手机售卖,不仅赚了一笔,客户的订单甚至需要排队,尝到“甜头”的李某觉得这是一条赚钱的渠道,陆续在网上卖出3台改装手机,非法获利约4千余元。同月,这种改装手机进入警方视野,经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没收追缴的李某非法所得4299元,上缴国库;对公安机关扣押的2部偷拍手机予以没收。

  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公众愈发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但花样百出的偷拍手段还是让人防不胜防。本案被告人为牟利通过互联网学习改装手机摄像头技术,利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改装后的手机,不仅自身行为触犯刑法,器材流入社会更滋生了“下游”偷拍、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风险以及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严重后果的隐患。同时,对于网络上销售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消费者不要随意购买,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窃录的情况,应及时报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