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电话调解化心结
2024-07-24 09:17: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嘉兴
 

  近日,一个标的额仅2000元的案件,经过法官多次与被告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使得原告张某案件在立案之前,就收到了被告转来的劳务费。一起“小案件”就这样迅速得到解决,而这正是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化“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做实为人民司法的一个生动缩影。

  一个天气炎热的下午,当事人张某心事重重的来到净月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求助。原来是某公司指派张某去净月区某地进行了为期5天的工作,劳务款共计2000元。工作完成后,公司一直不予支付对应款项,张某与公司沟通多次无果,无奈来到法院求助。

  此时,恰逢净月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强,在诉服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他关注到了这起案件,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对张某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并决定现场进行电话调解,随即当场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致电。

  电话接通后,调解的过程比预想中的要困难,张某认为公司有能力支付欠款,就是故意拖延,而公司法定代表人虽对案件事实、欠款争议均无意见,但对立情绪严重,宁愿接受诉讼,也不愿意进行调解,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高强为避免电话沟通给双方造成误解,开始耐心的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原告的同时疏导被告,从家长里短到释法明理,从分析诉讼利弊到讲解诉讼流程,不断缓解双方对立的情绪,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公司方终于表示愿意考虑接受调解。

  在后续的十多天里,净月法院立案庭法官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不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是“软磨硬泡”,帮助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公司方终于被法官的工作态度打动,不再采取“拖延战术”,主动向张某支付了欠款,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案件得到化解后,立案庭法官谈到:“案件虽小,但双方情绪对立严重,积怨已深,首要核心是解决双方的矛盾情绪,其次才是案件本身,我们秉持修复关系的司法理念,营造调解“和”氛围,将心比心、不偏不倚,说清法、理、情,这样双方当事人才会更加信任法院。”

  下一步,净月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做好诉源治理工作,不断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办好关乎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案”。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