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小美(化名)与外籍被告小帅(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两人感情升温后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开启了一段异国浪漫情缘。但由于双方之间存在文化差异、生活习惯迥异等难以调和的矛盾,无法建立起稳定的家庭关系,时常会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执。几年前,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后,小帅离家回到其所在国家,后一直未归,遂小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任红霞受理该案后,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告,耐心询问其对于这段婚姻的态度和诉求。在了解到被告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
考虑到与被告语言不通、开庭审理该案件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在翻译软件的帮助下,承办法官克服了沟通难、联系困难、核实身份难、线上调解载体使用难等困难后,多次推心置腹地与被告沟通,并全面告知其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外籍当事人诉讼权利,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考虑,最终打开了原、被告的心结,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因被告常年在国外工作及生活,参与调解及诉讼成本过高,无法到场,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组织远程调解。
考虑到国内外时差因素,承办法官与双方确定了调解时间,最终,双方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电子送达给双方。该案从起诉至调解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让拖了多年的跨国离婚纠纷以“云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当事人均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该案件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不便和困难,积极利用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方式,高效便利化解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增加,回民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婚姻家庭案件逐渐增多,通过传统办案方式已无法满足涉外案件当事人司法需求,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
今后,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在便民诉讼上做“加法”,通过多种调解方式努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法官寄语: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存在文化差异、生活习俗差异等,一旦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办理离婚手续也相对复杂,可能会耗费当事人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在充分保障涉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使外籍当事人感受到中国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