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法官温暖了俺家的后半生!
2024-06-27 09:25:24
 

  中国法院网讯(黄宪伟)“是你们温暖了俺家的后半生,以后再也不用为打官司奔波了,俺代表全家为执行法官点赞!”6月24日,申请人李某的妻子将两面锦旗送到了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万军、副局长杨清亮及干警张振波等人手中,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竖起拇指连连为执行干警点赞。

  2005年6月,被告王某驾驶车辆与原告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左股骨中下段缺失,右膝关节以下缺失,事故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原告李某不定期需要更换假肢,每次产生费用后需另行起诉,从2005年6月至今,其先后四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四次进入执行程序,其中前三次均执行到位,第四次为该次申请执行的残疾辅助器具费、假肢维修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3万余元。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被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俺儿子是现役军人,俺家生活现状也确实需要这笔钱,你们可得帮帮俺啊!”执行干警认真听取了申请人李某及其家人的诉求和意见。“都执行好几次了,这啥时候是个头儿啊,没钱!”被执行人王某在拘留期间,干警多次到拘留所做其思想工作,但其对多次被法院执行表示不理解,拒不履行义务。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执行干警经过合议,制定了一套“一次执行完毕、最后一次执行”的和解方案。“以后为此事再也不用来回跑着诉讼了,这结果俺满意!”“无官司一身轻,以后总算可以安心生产生活了,这结果俺同意!”经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李某25.5万余元彻底为清,后期因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一切费用申请人李某不再向被执行人王某主张,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