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兄”的以身抵债之路
2024-06-26 14:32:35 |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宋彩虹
 

  “法官怎么会在这里卖猪的?”

  近日,在广东省广宁县江屯镇某村的晒谷场上,广宁法院执行干警们变身“猪倌”,钻猪圈、逮猪仔,一起“特殊”的执行正在进行中。

稿图6.jpg

  生猪过磅、称重

  事情要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说起。

  郭某做猪饲料生意,练某是养猪户,二人不仅有生意来往,还是多年好友。但从2023年起,练某因经营不顺,拖欠郭某饲料款7.5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郭某把练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练某返还郭某7.5万余元。

  “黄法官,他再不还钱,我的饲料店就干不下去了!”判决生效后,练某还是没有还款,郭某心急如焚,连忙到广宁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措施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查不到,就没办法“变现”了吗?执行干警决定,去练某的猪舍走走。

稿图7.jpg

  生猪装车

  看着猪圈里一头头憨态可掬、黑白双色的小猪,一个想法渐渐萌生出来:如果能将练某这批肉猪卖掉,拖欠款说不定就能还上了?

  执行干警把方案告诉练某、郭某,但练某当即犯了难,“猪还没出栏,没钱还债呀。”

  “你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万事好商量,你这边有什么收猪的门路不?”执行干警尝试让算是“同行”的郭某、练某再次沟通。

  “这样吧!”看到干警们极力“撮合”,郭某也爽快道,“我把猪收了,就按市场价!”最终双方同意将练某养的肉猪按市价进行抵偿。

稿图8.jpg

  双方当事人核对生猪的重量和金额

  说干就干!法院干警、村委会工作人员马上忙开了……赶猪上称,核对数量,做好消杀、登记等工作后,44头猪成功被郭某收购,共计卖出近8万元,抵消债务后还有几百元盈余。这批以身抵债的“二师兄”们,踏上了前往“新家”的路,案件也顺利执结。

  “老郭,谢谢你把猪收了,不然我这还不能出栏的猪就只能贱卖了。”眼看着猪被运走,练某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这咱得感谢法院干警!要不是他们在中间斡旋,我现在还话都不想跟你讲呢老朋友。”郭某拍着练某的背大笑道。

  持续开展“小标的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通过联合公安部门深化查人扣车机制,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勘验等方式深入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今年以来,广宁法院共执结“小标的执行案件”150件,帮助胜诉当事人追回欠款350多万元。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