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嘟!”2024年5月15日上午10时许,张峰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张峰是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也是一起标的额为100余万元工程事故赔偿案的承办人。
2021年3月,申请执行人陈某在从事土石方工程作业时不幸受伤,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最终,槐荫区法院判决山东某工程公司承担80%责任,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0余万元,陈某自行承担20%责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山东某工程公司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根据陈某申请,张峰迅速启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却发现该工程公司是个“空壳”,没有任何供执行的财产。紧接着,张峰执行团队又对钱某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控,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扣划账户资金2.6万元。
但2.6万元对于急需高额治疗费的陈某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由于找不到执行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张峰说,为了逃避法院的判决,钱某竟然耍起了赖。他不仅拒接法官电话,还隐匿自己的行踪。
就在张峰为此事着急上火的时候,张峰接到院指挥中心的电话:刚刚,上级法院“机动车联动控制平台”发出预警,在济南市一小区地下车库附近,发现有钱某名下的一辆奥迪轿车进出……
“马上出发!”张峰难掩心中的兴奋。他放下电话,立即召集执行团队干警,前往该停车场。
十几分钟后,张峰带领3名干警来到一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原来,钱某就住在这个小区。
根据车辆进出记录,张峰带领执行团队顺藤摸瓜,认真排查,终于在该小区地下车库内找到那辆奥迪车。打开奥迪轿车的后备箱,他们发现大量奢侈品包装袋以及购物小票。不仅如此,他们还在执行现场意外地发现了钱某名下另外两辆“宝马”和“别克”牌轿车。“车辆全部扣押!”张峰说。
接到通知的钱某,很快赶到执行现场,却仍心存侥幸。面对执行法官,他声称没钱也没有被扣押车辆的钥匙,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于是,执行干警又拨通钱某配偶电话,对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希望她能够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见大势已去,钱某只好交出三辆轿车的钥匙,称100余万赔偿款明天一定交上。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钱某就来到槐荫区法院,补交了全部执行款。
事不宜迟,该笔款项一到账,张峰立即拨通了申请执行人陈某家人电话,通知他们马上来法院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