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全省法院“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结合“两终案件回头看”专项清理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分流、联动、建网、活用“八字诀”,持续优化执行方式,打出破解“执行难”系列组合拳,推动实现有判必“行”,让胜诉当事人裁判文书不留“白条”。截至6月20日,累计执结案件410件,执行到位金额9282.7万元。
分流
实现案件执源繁简疏导
“执行工作都是在与时间赛跑,只有高效执行,才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镇安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强调。
为缓解执行团队案多人少的压力,该院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分流,实现“简案速执、难案精执”。即人民法庭办理的诉前调解案件,由法庭执行,复杂执行案件由法官办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最强大脑”“中枢神经”功能,成立一支由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速执小分队,作为执行主力军,专门办理小标的和无财产案件,团队分工合作,打造“网络查控—执行实施—文书制作—卷宗整理”流水线,流程节点专人负责,严卡时间线,严把责任关,强化执行调度,实现执行案件高效执结。目前,法庭执结案件66件,法官团队执结案件148件,速执团队执结案件196件,平均结案用时25.31天。
联动
实现一体协同汇聚合力
镇安法院加强与政府、公安部门、房管部门、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局、车管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实行“一天一人一次一批”,专人负责全局不动产、车辆、公积金、保险等财产的查控工作,实现财产的应查尽查,即查即控。
4月11日,经政府有关部门反馈,被执行人班某某公积金账户有存款。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班某某,其明确表示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储某某的借款后,法院依法作出提取裁定,提取其公积金余额12588.62元,案件顺利执结。6月17日,金某某申请执行陈某、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陈某表示希望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借款时,法院依法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存款166493.94元,双方当事人就剩余借款达成和解协议。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已配合执结5案,提取执行款238082.56元。
4月1日,执行局收到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盛某某与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冻结该镇政府公户后,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该账户属专项资金账户,政府目前无力全额支付工程款,欲分期履行,而申请执行人则希望尽快执行到位。僵持之下,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党委的协调下,于4月24日联系双方当事人召开集中座谈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某镇政府自筹资金于6月底预付工程款的50%,余款分两年付清。
建网
实现严密布局集约高效
今年以来,执行干警在进行村镇社区传统调查时,确定村级执行联络人,依托村镇社区在网格化管理时收集信息,减少在执行案件传统调查中“查人找物”难度,改变了以往传统调查“费时费力费钱”的局面。
某银行申请执行袁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袁某某未果,银行亦无法提供袁某某的目前住址和联系方式。在村干部的协调下,袁某某于4月21日主动现身,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就余下利息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青铜关镇村民李某之子张某在王某承包的鱼塘钓鱼时,鱼竿搭至鱼塘上方高压线导致触电身亡,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90975.80元,案件申请执行后,公司于4月26日缴纳了执行款,但在通知申请执行人李某领款时遇上了难题,李某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上门寻找得知其常年独居,近期刚出门打工。为避免执行案款长期滞留,执行干警求助村委会,在村干部多方打听下,终于在5月14日联系上与李某一同务工人员,执行干警及时将执行款汇入李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灵活
实现因案施策兑现权益
吴某与高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高某应退还吴某合伙款4万元,在查到被执行人高某有房有车的情况下,高某到庭明确表示其房产已被外地法院查封且房产有抵押,车在外地并无执行价值,无力支付该笔执行款。执行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吴某到庭协商,吴某碰巧看到高某的车停在法院一河之隔的路边,了解到这一情况,干警第一时间作出裁定扣押该车辆,并要求被执行人高某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当天下午,被执行人高某就将执行款交到了执行局账户。柯某与陆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陆某拒不支付1万余元的劳务费,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陆某传唤至法院,在执行人员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时,陆某仍强硬表示“要钱没有、要拘就拘”,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送检的路上,陆某一看“动真格了”,当即电话联系亲友送来了执行款。
今年以来,镇安法院集中发布司法拘留3期44人,17人在发布司法拘留公告后主动现身或履行义务,集中查封车辆20余辆,并发布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告,鼓励人民群众及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已查封未实际扣押车辆线索,加速财产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