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乾县:以法之力 “未”爱护航
2024-06-24 16:0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艳
近日,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该份提示书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乾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2013年,原告杨某(女)与被告刘某(男)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负担。2024年5月22日,杨某起诉刘某,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经承办法官了解,原、被告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协议并未按约定履行,孩子一直随原告杨某生活,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以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为宜,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同意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并达成调解意见。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爱在左,责任在右。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亦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乾县法院将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