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中国汉代杰出的外交家、探险家张骞成功出使西域,促进了中原与西域的贸易往来,为大汉王朝的昌盛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在张骞的家乡——陕西省城固县,探索的意识、开拓的精神、主动的态度仍在延续,这片土地充满生机与活力。
如何以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企业法治需求,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促商的良好氛围?城固县人民法院开始了不懈探索。
靠前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
“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6月12日,陕西省城固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内,中层以上干部正在聆听一堂法律宣讲课,城固法院法官崔桂荣带着新编印的企业经营常见法律风险宣传手册,正在给大家详细解读。
忙完讲座,崔桂荣又来到生产车间,利用职工休息的间隙,抓紧给大家宣讲法律知识,嘱咐他们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求助。
对此,城固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景全心中充满感激:“法院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降低了企业涉诉法律风险。”
这是城固法院“利企促商”工作的一幕缩影。面对活跃的县域经济,城固法院积极转变司法服务理念,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该院制定了为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方案,当好帮企助企的法律政策宣传员、解答疑问咨询员、化解矛盾调解员、防范风险安全员、司法为民服务员、收集意见联络员,切实为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提供贴心司法服务。
提升涉企纠纷解决审理质效
“公司目前经营都好着吧,最近产销量咋样?”在汉中嘉利保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的厂房里,城固法院执行局法官郭琦红正在进行回访。
之前,该公司与陕西某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业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城固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合金公司向原告返还多支付的货款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合金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在强制执行中,被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
“我们不是故意拖延,而是公司作为原告起诉铜业公司的另一个案子正在二审中,本想着等审结后两案合并执行。”合金公司行政总监张鑫道出了其中原委。
冻结账户,企业运营陷入困境;不冻结,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道执行难题,城固法院怎么解?
“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执行调解,由合金公司将案涉23万余元款项转入城固法院执行专户,暂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承办法官郭琦红介绍,双方同意后,法院变更了强制执行措施,合金公司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
5月29日,二审判决宣布,双方经核算账务后,铜业公司需再向合金公司支付货款57万余元。6月7日,案件顺利履行清结。
“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为被执行企业创造了文明宽松的发展空间,还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信誉上的负面影响。”张鑫开心地告诉记者,如今两家公司仍然保持着合作关系。
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城固法院专门设立涉企业和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化涉企立案、送达、审判和执行等办案流程;严格规范涉企案件“查、扣、冻”执行措施,持续优化涉企案件财产保全担保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多方联动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城固法院积极探索“审判﹢金融”联动机制,联合金融监管部门于2023年在案件量较大的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提高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
“去年一季度,联社诉讼案件有128件,而今年一季度只有20多件。”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范钰欣喜地告诉记者,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不仅为他们节省了一大笔诉讼费,而且也缓和了金融机构和借贷人之间的关系。
如何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落到实处?城固法院深入挖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正面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做法,目前已推出“据‘典’说法”普法栏目100期,成为当地推进建立法企良性互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靓丽名片。
“服务大局最终要落到具体工作中。”城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家武表示,城固法院将继续突出问题导向,以企业发展“需求侧”牵引法治保障“供给侧”,用法治沃土滋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