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2024-06-19 10:54: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阮建锋
 

  毒品交易不可沾,避之不及惹麻烦,只为获取小利益,身陷囹圄悔不堪。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2023年9月的一天,吸毒人员田某联系王某购买毒品,双方约定在西安北站交易。随后,王某安排被告人杨某携带毒品乘坐高铁从山西临汾前往西安北站,达到北站后,杨某刚联系好收货人,便被执勤民警抓获,民警从杨某身上搜出疑似毒品一小包。后经鉴定,在疑似毒品中检出巴比妥、咖啡因、可待因、吗啡、海洛因成分,净重3克多。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阎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后,判决杨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害人害己,请远离毒品,切莫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