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铁腕执行解“薪”愁
2024-06-20 15:55:15
 

  中国法院网讯“陈某于今天11点登记入住周口市淮阳区XX酒店。”2024年6月7日14点03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公安”联动协作机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踪迹线索,李盛宇执行团队闻警即动,仅用3个小时赶赴现场,将规避执行的陈某依法拘传。

  原来,被执行人陈某是当地的“包工头”,2022年4月,张某等11名工人在陈某带领下,在荥阳市上街区陈沟村进行污水处理工程,但该工程结算后,陈某却拖延支付11名工人的工钱。在张某等人多次催要下,被执行人陈某口头许诺尽快支付工钱,却迟迟未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等人于2023年6月将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陈某再次失约,张某等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李盛宇执行团队动释法明理,责令陈某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却想尽办法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鉴于陈某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恶意欠薪问题不是小事,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你已被我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乘坐飞机、高铁或在星级酒店消费等行为将受到限制,一旦发现你有这些高消费行为,也将可能涉嫌拒执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你在拘留所里能认真反思错误,如果你有履行意向,可以通过拘留所向法院提出。”

  6月15日,失去自由后的陈某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请求还款。6月16日,被执行人家属急匆匆找到执行干警表示案款已凑够,正值周末,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属的急切心情,执行干警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立即通知了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鉴于被执行人陈某在拘留期间能认识错误具结悔过书,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陈某的拘留措施。

  6月17日,11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期盼许久的辛苦费,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