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2024-06-04 14:13: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秀叶
 

  近日,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督导长期拖欠抚养费的父亲自觉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据了解,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提示函。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所以,即便你与孩子妈妈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但作为孩子的父亲,你依然要对孩子尽抚养义务。现向你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希望你认真阅读后三思而行。”诉前调解法官向孩子父亲梁某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并当场向梁某解读,引导梁某正确认识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梁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表示一定会尽快妥善处理好孩子抚养费问题。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