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志慧
瘦弱的小月,就像一朵饱受摧残的弱小花蕾,她躲在妈妈身后,脸紧紧地贴着妈妈的后背,不肯抬头。
“李法官,你得帮帮我们,孩子从出了事到现在连家门都不出,整天不说话,我们跟她说话她就哭,这书也念不了了,身边也不敢离开人,医生说她得做心理治疗,我们哪儿有钱啊……”听着小月母亲的哭诉,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志慧望向蜷缩在妈妈背后瑟瑟发抖的孩子,被她偷望过来的眼神深深震撼,那是恐惧是戒备和无限的绝望。
初识小月是在2023年初,靖宇法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小月,就是那个不幸的孩子。噩梦发生的那一年,小月刚10岁,妈妈带着她再婚。因为忙于生计,忽略了对女儿的照顾和关爱。而小月的继父因生活压力与小月妈妈逐渐产生矛盾,遂将黑手伸向了小月,侵害持续了整整3年,直至案发。李志慧在审理这件案件后,对小月的疼惜溢满心头,为了了解案情,李志慧决定到小月家里去看看。
家访回来后,李志慧提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成员以及专业法官就能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展开激烈讨论:“小月受到的心灵伤害需要专业的心理疏导,获得经济赔偿进行医治是最基本的切入点”“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一般不予受理’可以反向理解为有例外”“本着‘特殊、优先保护’政策,为了孩子,我们要去做这种不一般的尝试,我们要支持孩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最终,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3万元。
结案后,小月沉默寡言、掩面哭泣的样子在李志慧的心中始终挥之不去。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被罪恶之手摧残,李志慧下定决心要为她“浇水施肥、修剪枝叶”。
此后的日子里,李志慧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照顾女儿的生活经验,多次对小月进行回访,与小月妈妈始终保持着微信、电话沟通。“六一”国际儿童节,李志慧给小月送去毛绒玩具和图书;暑假里,她带着自己的女儿和小月一起郊游;秋高气爽的日子,李志慧给小月邮寄了风筝……
在那些日子里,李志慧收到了小月的一封封来信:“李妈妈,我记得您在我哭泣时抚摸着我的手,很温暖很温暖……”“李妈妈,您送给我的书我都看完了,我很受鼓舞,我明白我的人生还很长,未来还很美好……”“李妈妈,您家的小妹妹跟我说了很多学校有趣的事,我也想回去上学了……”“李妈妈,妈妈今天带我去了动物园,而且还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小猫咪,我给它起名叫二月……”“李妈妈,妈妈给我联系了新学校,我马上就要有新同学,开始新生活了!我好期待!……”孩子稚嫩的笔迹诉说着浓浓的信任与爱意,不幸的遭遇虽曾不断磨砺着小月,但李妈妈的爱却渐渐在她心中生根发芽。
“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是您让孩子脸上重新露出了笑脸,让她又开始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是您救了我们家!”小月妈妈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匡扶正义 心系百姓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李志慧手中。此刻,小月扬起的笑脸恰似一朵如期绽放的洁白的花。
“通过办案传递出司法温度,让一个个孩子重新融入社会,重拾生活的信心,既是法官的价值体现,也应该成为一名法官的毕生追求。”李志慧表示。“人同此心、心同此情”,正因有了许许多多像李志慧一样的法官,在靖宇县这片以英雄命名的红色热土上,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