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教育部:中小学要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相应惩戒举措
·最高法与8家单位共同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6月1日上线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5月27日-6月2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并于5月30日正式发布。
《意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制度机制,夯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坚持厚爱严管、管早管小,细化、压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被侵害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综合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平台企业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要求规范促销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方面,要求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专供”“特供”“内供”商品以及茶叶、粽子过度包装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618”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5月31日从教育部获悉,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校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
通知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最高法与8家单位共同建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6月1日上线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建设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于2024年6月1日正式上线。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依托现有人民法院案例库,专门收录以上9家单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事例。通过入库案事例,统一涉未成年人案件裁判规则和尺度,规范和推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携手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堤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5月31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雪峰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监察厅厅长,唐山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07万余元;其间,王雪峰退休后利用其原担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1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雪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雪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