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逐梦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六一公众开放日活动侧记
2024-06-02 09:00: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丽丽
 

  身穿校服、佩戴红领巾的中小学生的到来,让5月3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气氛不同以往。孩子们稚嫩的话语和笑声,给威严庄重的最高审判机关带来了浓浓的青春活力。

  开启中华法治进程的穿越之旅

  “‘六一’国际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祝同学们节日快乐!今天最高法院为大家带来了丰富的‘法治大礼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的开场白,迎来了孩子们的热烈掌声。

  来自北京市第十一中学、东交民巷小学的孩子们站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层中法庭外的巨幅浮雕壁画下,姬忠彪微笑着说:“先来考考大家,壁画正中间的金字,有没有认识的?中间那只动物是什么?”

  “獬廌!”好多孩子答出了动物名称。但那个古体字“灋”字却难住了他们。

  “让我来揭晓答案吧!”姬忠彪告诉孩子们,“这是古写体‘法’字,它在正中央,代表着法律的崇高和威严。‘法’字两侧的下端是两朵祥云,寓意法治社会国泰民安。獬廌的两侧是一对法鼎,我国古代常常把法律铸在鼎上,以示对法律的重视。在两个法鼎的内侧设有两座大山,这两座山实际上是‘山’字的象形文字,意在‘执法如山’。”

  孩子们听得很认真,面前这幅壁画,让他们感受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

  中国的法律制度从哪里来?中国法院经历了哪些发展时期?孩子们随后来到中国法院博物馆继续寻找答案。

  数千年来,律法更替,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形成了影响深远的中华法系。法院博物馆内,一件件珍贵的文物静静地陈列着,每一件都在诉说着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孩子们在这里看到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庭审中使用的法槌,被称为中国大陆庭审第一槌;看到了从1959年至1975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最高人民法院特赦战犯的卷宗材料;看到了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后使用的第一枚院印;孩子们还在“法律古籍珍本”展厅里聆听讲解。

  “你们看,这是《明会典》,是咱们馆最早的法律典籍,万历十五年编写的。馆藏的这套《钦定大清会典》,你们猜猜,谁可以看它?”

  “法官!”

  “不是哦!”看到孩子疑惑的眼神,讲解员告诉他们:这套是黄册装帧,专门供皇帝御览的。

  “阿姨,这些是真品还是仿制品?”

  “全是真品。”

  “哇!”孩子们又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感叹。和这些真品古籍面对面,是一份多难得的经历。北京市第十一中学学生罗丽彤兴奋地说,她不仅学习到了我国法治发展的历程,更感受到了法治精神的独特魅力,增加了自己的法治观念和爱国情怀。

  参加开放日活动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网络大V也随孩子们一同参观,他们或驻足观看,或低声讨论,对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兴趣浓厚。

  在观看表演中感受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来吧,摩拳擦掌,打败恐惧拥抱希望;来吧,向着阳光,无惧困难,乘风而上……”动感的歌声在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回荡,孩子们自发拍手打起了节拍。青年歌手多亮走上舞台,深情地演唱了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主题曲《少年飞扬》。多亮觉得这首歌是“大朋友”对“小朋友”的期许,也是全社会通过法治来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份承诺。激昂的旋律和鼓舞人心的歌词,激励着孩子们勇敢追梦,不断前行。

  随后,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带着他们的原创话剧《回归》,走上了舞台中央。这场话剧改编自一起延庆区法院办理的真实案件,既演绎了一段令人感动的故事,也诠释了少年审判的独特内涵,展现了少审法官的风采。

  生活的压力和对物质的渴望,让16岁的李小强在网络的世界里迷失了方向。他被网络上的“朋友”诱导,走上了诈骗的道路,被判处有期徒刑。法官吕菲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一位有着丰富人生经验的母亲。她积极开展审判延伸工作,以司法保护汇聚其他保护合力,一场关于救赎和重生的故事,在小镇上悄然展开。李小强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法官吕菲延伸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送司法建议、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每一个司法举措,都传递着可看见、可感受、可理解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最终,李小强重新回归了家庭、回归了学校,亦回归到人生正途。“回归”如此来之不易,观众不禁潸然泪下。

  东交民巷小学学生家长王芳感慨地说:“进入‘依法带娃’时代,作为家长还是挺忐忑的。通过观看话剧《回归》,进一步意识到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令人耳目一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赵皖平注意到周围很多孩子都哭了,“应该是对他们的内心世界产生了震撼”。他觉得通过歌曲、话剧这种生动的方式,反映社会的热点、难点、痛点,既能引发在场所有小朋友、大朋友们的思考,也让大家看到了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工作。

  话剧的原型法官,延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副庭长吕行菲这样理解少年审判,“快速作出公正的裁判从来不是唯一的目标,向前一步、走远一些、多做一点,进行更深层的心灵对话,将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才是我们不变的价值追求。”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英辉也对此有着深刻的共鸣,“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重点不是对过去的惩罚,而是更多地考虑让每一个孩子在未来都有更好的发展,能够健康的成长。”

  与首席大法官面对面交流互动

  “如果我在学校被欺凌了,应该怎么寻求帮助?”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提问。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决不能怕,不管欺凌者怎么威胁,都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报告老师。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以大欺小的霸凌,也不能视而不见,应该及时制止、报告,保护好孩子。家长了解情况后,应该冷静、理性,及时和学校沟通。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张军耐心地回答道。

  “我在博物馆看到法官开庭用的是木槌,为什么不用电视里那种木条?”五年级的小学生提问。

  “电视里那种叫‘惊堂木’,其实和法官叔叔阿姨们用的法槌作用差不多。开庭前、宣判前敲一下,让法庭保持肃静,体现司法审判的庄严。案件审理中,为了维护法庭秩序,必要时也会敲击一下。”张军介绍到,“这其中的发展变化,就体现了我们中华司法文明的传承和发展。过去判官是主体,当事人是审讯对象;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法官居中裁判,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我们在传承司法文化的过程中,惊堂木就演变成了现在的法槌。”

  “我们的学习、生活离不开网络,但又怕被网络伤害,该怎么办?”“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我想接着家暴的问题继续问,如果被自己的妹妹欺负了怎么办?我真有一个妹妹。”

  张军耐心地回答孩子们的每一个问题,与孩子们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互动,在孩子们的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北京市第十一中学教师李璐感到这次让学生们走出校园,亲身感受司法工作的魅力,将对孩子们的成长奠定非常良好的法治基础。东交民巷小学学生安文晴表示,会将所学运用在生活中,更加自觉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让法律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

  “今天的活动非常精彩!”参与本次开放日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在活动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聆听歌曲《少年飞扬》、观看话剧《回归》等一系列活动,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法治素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巨野县政协副主席、巨野县新世纪银星购物广场物业管理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尚瑞芬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希望有更多像这样符合孩子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产品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们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陈灿表示人民法院通过能动履职,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并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协同发力,相信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是‘一审了之’,而是通过少年审判来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对于少年审判工作有着鲜明的思路,希望未来人民法院培养更多专业的少年审判法官,引领中国未成年人审判制度深入发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