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辽宁省各地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秉承能动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方法,利用新技术手段,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鞍山法院:执行“110”全天候备勤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曹某某了,他刚从外地回来,我跟着他到家,能不能将他带回法院?”近日,鞍山中院执行局千山分局“执行110”接警电话骤然响起,值班人员立即登记通话内容,迅速核实案件具体信息,联系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同志协调出警事宜。执行指挥中心对接承办法官后,承办法官与申请人李某某约定好了出警时间。次日凌晨6点钟,“执行110”团队在申请人带领下,将睡梦中的被执行人曹某某拘传至法院。
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被执行人始终逃避回答问题,并坚称“我生活很困难,根本没钱还”。承办法官向其出示他在外地工作及收入证明,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
在司法拘留期间,拘留所管教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法治教育及说理劝导,积极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承办法官表示,如拘留期满仍不能达成执行和解,将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110”
“执行110”是鞍山中院为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破解“人难找、物难寻”执行难题而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推行全天候轮班备勤。实施4个月以来,全市法院已累计接处“执行110”警情180余次,全部兑现“有警必出、处警有果”的司法承诺。
营口法院:“电子封条”全天候监控
近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对辖区榜示堡镇榜示堡村的一处涉案房产予以查封,并对查封的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保障后续程序顺利进行,这也是营口地区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进行财产查封。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盖州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房屋进行查封,并拟对其评估拍卖。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房屋查封公示效果,防止人为破坏,执行法官决定采用“电子封条”对房屋进行查封。
“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区别于传统纸质封条存在易撕毁、难管控等缺陷,“电子封条”可以对被查封的房产实行全天候监控。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对破坏封条者进行抓拍取证,执行法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第一时间查看,进而采取下一步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封条上的二维码,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房屋解封方法等。
“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代替传统纸质封条是盖州市法院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一次有益探索。这一技术的充分运用,能够对“老赖”产生震慑作用,提升司法权威,更好地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