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彭海平 唐蕙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活动精神以及全市“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湖南省祁阳市法院雷霆出击,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项强制措施,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迅速行动 周密部署
11月7日,全市“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召开后,祁阳市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快速反应,于11月8日召开祁阳市法院“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动员大会,传达了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宣读了《祁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依法拘留 打击拒执
刘某某因经营烟花爆竹厂需要资金向陈某某借款20万元一年,陈某某经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祁阳市法院依法判决后,刘某某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接受法院执行传询,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无果后,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月9日上午,在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奔赴衡阳市祁东县找寻刘某某。在严密的部署与雷霆般的出击下,执行干警当天下午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某带回祁阳,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和解 代表见证
邓某某、王某某夫妻与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阳农商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邓某某、王某某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结息义务,祁阳农商银行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后,邓某某、王某某仍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邓某某一直未完全履行义务。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11月13日上午,祁阳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彭海平带领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最后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主动配合,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扣押车辆 快速执行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伍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担保人永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愿以名下大众牌小车为被执行人伍某某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因被执行人伍某某未按承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祁阳市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于11月13日依法作出裁定,并将担保的车辆扣押回法院,切实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自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祁阳市法院共执行到位金额360余万元,拘留5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63人,限制高消费85人,扣押车辆3辆,处置财产1处。下一步,祁阳市法院将以此次“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加强各类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面清理一批执行中存在的“骨头案”、“钉子案”、重大涉执信访案,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坚持用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确保“冬日亮剑”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