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邹碧华 学习他的“九种能力”
2023-04-05 09:05: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四月清明,思念绵长。

  一转眼,邹碧华已经离开我们快9年了。在这9年里,上海法院不断“摸着石头过河”,率先在全国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率先开创法官员额动态调整,精准推动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合理构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每走一步,都会让人回想起邹碧华。

  在前不久举行的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就“如何促公正,提效率”这一问题指出,法院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要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筹考虑,更加重视释法说理,实质性解决问题,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才叫“实现”公平正义。

  于此,记得多年前,邹碧华在书里写过一段感悟:“当事人所面对的是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绝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也正因如此,当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的强大的力量。”

  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来自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而它的内在驱动力是坚持司法为民。那么,如何来实现司法为民?如何把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渗透到每一位法官的审判细节中去?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邹碧华对此一直有思考,从做法官的那一刻起,他便一直谨记母亲的教诲“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此后,无论是在高院还是在基层法院,无论是做法官还是担任领导干部,他都意识到“光有司法为民的良好愿望还不行,还必须让法官们具备司法为民的真本领”,并逐步归纳出法官实现司法为民的“九种能力”——科学的办案思路的把握能力,正确的证据规则把握能力,春风化雨的群众思想工作能力,逻辑清晰、语言流畅的表达能力,廉政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精确的时间管理能力、尊重法律共同体的内在维度能力,情绪管理能力,自我学习与提升能力。

  办案思路正确,解决的是一批案件,反之,则会影响一批案件。邹碧华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担任院长时发现,部分中层只关注案件的细节,忽视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思路问题,因而无论是办案效率还是办案质量都难以提高,靠强力取得的效率只能是事倍功半。于是他开始大量阅卷,在阅卷中了解法官们的办案水平、办案效率、规范化程度以及办案思路,并撰写了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以提高法官对科学的办案思路的把握能力。他还提出法官不仅要有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巧妙的法庭盘诘技巧、还要有娴熟的证据规则运用技巧。他发现有些法官为了及时结案,或多或少牺牲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有些法官机械适用证据规则的举证时限制度,不愿多给当事人举证机会、庭审质证机会、辩论机会等,于是他开始旁听法院所有部门的开庭,并进行多轮庭审抽查。

  对法官而言,无论是开庭、调解,还是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或撰写裁判文书,逻辑清晰、语言流畅的表达能力至关重要。除了具备强大的表达能力和说服能力,法官也要有善于倾听的沟通能力。邹碧华一方面选送法官参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另一方面安排研究室收集、整理法官成功运用心理技巧解决案件的故事,编写成《法庭上的心理学》,引导法官在适用法律时要更多地关注法条之外、情理之中的因素,强调案件的公正办理需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邹碧华通过专业培训机构不断优化法官接待当事人的技巧、谈话技巧、激化情绪的平复技巧以及法官自我心理调节技巧、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中层干部对法官的心理干预机制。邹碧华要求信访干部:“我们做法官的,除了会审案子,一定要善待信访人,善待他们等于善待自己。”

  严管就是厚爱。邹碧华在长宁区法院调阅了100件执行中止案件后,立即启动执行流程机制改革,改变以往执行法官“一人一案一统到底”的模式,将执行分成专人接待、集中查控、适时研判、强制执行四个环节,让廉政监督力量渗透到执行工作的基本环节和重点环节。同时他邀请法官家属配合做“家庭廉政监督员”,常吹家庭“廉政风”,管好家庭“廉政账”,念好家庭“廉政经”。

  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为了提高法官尊重法律共同体的内在维度能力,邹碧华所在的长宁区法院在2010年出台《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旨在寻求法律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从而形成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大合力。

  一个不具备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的法官,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官。邹碧华不仅重视审判业务技能,还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在党性锤炼中提升审判能力,在职业规划中提升价值观。他还在法院内网力推工作台账管理系统,引导法官通过有效的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专注力。

  心有丘壑,眼存山河。邹碧华总结的“九种能力”是实现司法为民的基本功,也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必修课。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期许,相信在新征程上,会有更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与人民共呼吸、共命运,锐意进取,以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共创碧丽中华。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