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冬至,气温骤降,但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严寒,迅速赶往位于某公园的执行现场,13小时清腾1600余平方米房屋并交付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某园区管护中心(管护中心)与被执行人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环保公司欠付管护中心房租,经过一审、二审,环保公司应依法向管护中心腾交办公楼、会议楼。判决生效后,环保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管护中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莲湖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历明洲多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案涉房屋共有两栋5层,面积合计1600余平方米,房屋外部已上锁,内部无人办公。承办人现场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清腾并交付房屋。但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将房屋清腾。
为保障此次腾房工作顺利进行,莲湖法院执行局召开工作会,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响应全市法院“执行大决战”行动号召,重拳出击,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12月16日,执行局副局长刘海亮带领10余名干警来到执行现场,按照行动方案,由核验完开锁人员资质后,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进入房屋,全面清点物品。由于建筑物面积大、内部物品数量多、种类繁杂,并存在大型工艺品摆件等情况,现场清点和清腾难度很大,但干警并没有畏难情绪,历经近13小时的不断奋战,最终顺利将案涉房屋清腾完毕,并交付于申请执行人。
此次腾房行动,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三秦飓风•西安执行大决战”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手段,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莲湖社会经济高质量发现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权威的体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亦敦促各被执行人、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