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男子获刑一年
2022-11-17 09:54:54
中国法院网讯(刘健 黄渊文)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罗某革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某日,广西男子罗某革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网友,得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收取、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可以获得1500元好处费。后罗某革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借给他人用于收取资金,并按照指示将收取的资金散存入指定账户。经查,罗某革提供的5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转,累计流入资金人民币60余万元。同年2月期间,罗某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革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仍协助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其如实供述自身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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