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转账赚取高额回报 五人均获刑并处罚金
2022-05-13 15:18:07
 

  中国法院网讯(梁素)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案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案件,五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使用多个本人和非本人银行账户帮助他人转账,赚取高额回报。最终,五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0年7月,被告人黄某1与上线取得联系后,与被告人黄某2商定组建“工作室”,为上线的违法犯罪资金提供结算服务。黄某1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开设账户,提供给上线及其“工作室”使用,黄某2负责“工作室”的搭建和日常运营,二人分别从该“工作室”的资金结算总量中,赚取千分之一的提成。

  黄某2于2020年10月邀约被告人覃某、盛某加入,2020年11月又邀约被告人郑某加入。

  黄某2为“工作室”提供工作场地、电脑和手机;覃某、盛某、郑某负责具体操作,具体为:登录服务器,利用找他人“租借”的银行卡及自己的银行卡“接单”,网页会显示接收银行卡账户、用户名称、接收金额、时间以及资金来源方式,确认订单后根据上级指示向指定账户汇入指定资金。

  2020年10月-2021年1月,该“工作室”共计接单39118笔,实际协助上线转账资金共计约人民币7596万元。

  法官提醒:名为“跑分”“刷分”等利用多个本人或非本人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支付结算工作,看似轻松,实则可能涉嫌“洗钱”类犯罪,一定要谨慎避免。银行卡账户关乎个人财产安全,一旦关联上犯罪行为,银行卡户主将面临多种业务暂停办理、征信风险、移动支付停用等不利后果。禁止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售银行卡,对需要使用银行卡的交易行为应仔细甄别,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