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跑分”洗钱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2022-10-14 08:44:56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违法所得382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何某曾因犯罪多次入狱。2021年7月,资金紧张的何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一条“生财之道”,即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交给他人操作,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结算渠道,何某只需配合人脸识别便可获得好处费。为获取更多的介绍费,何某还介绍朋友参与其中。仅仅两天的时间,何某及其朋友共协助转移资金64万余元,何某非法获利38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何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其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