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法院对涂伟等8人恶势力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2-12-06 16:18: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郝若兰 易铭
 

  2022年12月5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取现场+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涂伟、涂会泉等8人恶势力组织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受贿、滥用职权、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涂伟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八万元;对被告人涂会泉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该案是进贤法院今年新收并审结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进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伟担任进贤县民和镇涂家村委会涂家村小组组长,涂会泉、付玲、涂金山、涂小安、涂清亮、涂勇干、涂东海等人担任村小组村民代表,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涂家村小组被征收土地已由开发商取得并开发建设时,唆使村民阻工闹事,以利益遭受侵害、获得补偿太少等为由,向对方施压谈判,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被告人涂伟为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其他被告人按照其所犯罪行及在犯罪组织中的作用,分别给予相应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