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与法治推动市域治理
2022-06-12 10:07: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蕴喆
6月7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第八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增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千百年来,中国关于社会治理的探讨经久不衰,究竟是“垂法而治”,还是“为政以德”?问题的答案来自于对法律和道德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一方面,法律的实施需要德治教化提供深厚的土壤。另一方面,德治要想更好地发挥作用,也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护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与德治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要充分发挥法治对德治的保障作用。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遵守法律就是遵守最低限度的道德。不法行为深刻影响着社会和谐和稳定,要发挥法治的最大作用,最重要的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让法律篱笆成为德治失范后的最低底线。
要充分发挥德治对法治的滋养作用。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如果一个人拥有崇高的道德,就会自觉遵守法律,如果整个社会形成了良好的道德环境,良法善治也就可期可待。
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彰善举以扬美德,提倡见义勇为,保护行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和激浊扬清的社会氛围,在劝人向善的过程中强化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