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列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数评估考核体系,值得推广。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自2021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地以来,制度成效十分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0%;11月1日至11月15日,出庭应诉率为60%;11月16日至11月30日,出庭应诉率为93.49%;12月1日至12月15日,出庭应诉率为96.83%;12月16日至12月31日,出庭应诉率为98.19%,呈迅速攀升趋势。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庭审这一平台,能够体现原、被告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向公众展示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和为人民负责的本质属性。就此而言,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落地,2021年出庭应诉比例已超九成多,其中的法治意蕴值得关注。
毋庸置疑,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30余年来,“民告官”的理念得到深化,“民告官”的案件逐步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百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是十分有利的。但在一些地方,“只见民不见官”仍是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过程中的多见现象。
因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价值,首先在于可以大大提高行政诉讼的质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行为各方面更加熟悉,便于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具体合理的解释说明,提高应诉针对性。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直接感受法庭氛围,也可促使其在今后的实践中敬畏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同时也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双方可以直接对话,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因此,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高院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地,着力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