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2-01-31 08:46: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科刚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从13个方面,分领域总结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中“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承担率先突破的历史使命。《决议》中,党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抓手,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公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呈现多样化,过去一般注重实体结果公正,现在对程序公正也有更高追求。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政府部门进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力度越来越大,这期间必然会产生一些纠纷,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对行政机关在坚持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处理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依法行政,要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政府行政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及程序的法定化,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具体工作中,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的重要作用,对重大规划、重大决策等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把好法律关,筑牢防火墙。鼓励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重点领域行政诉讼防范化解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建规划、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完善调查登记、公告、听证、评估等法定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避免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依法行政。对可能出现的行政诉讼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保证政令的稳定性,维护政府权威,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改变相关政令、行政行为的,要审慎行使行政优益权,对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定期开展法治轮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办案期限,保证程序正义,尤其是要规范重点领域的执法程序,对于程序问题表现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避免暴力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或突击性执法。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重点做好土地征收、重大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程序环节的具体要求,减少申请公开的数量和提起的行政诉讼,确保办案过程透明性,规范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法定权利,加强论证说理工作。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进一步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和对当事人的答疑解惑工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职能作用,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内部,防止矛盾激化。

  依法行政,要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实质化,促进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庭审观摩、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府院联动,通报交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工作情况,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容易形成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研讨,着力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执法及裁判标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强化考核评价,可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等情况适时纳入经济社会管理综合考核范围,督促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切实做好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工作。一方面,人民法院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以提醒、促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工作,认真研究司法建议所指出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及时反馈处理方案或处理结果。要高度重视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按照“和解员主导、法官指导、政府参与、社会力量支持”和解原则,加强完善和解员的选聘和录用工作,尽快解决和解员的薪资待遇问题,建立和解员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以便当事人自主选择和解员进行和解。要规范和解参与流程,提高基层政府部门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参与和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化解行政争议。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