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0-05-15 16:48:24
 

  中国法院网讯(刘健 郭芷新)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黄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的一天,黄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核载9人的面包车搭载了21名学生,车开了不到3分钟,就因严重超员行为和无证驾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黄某随即被民警控制。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无证驾驶和超载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漠视。安全大于天,生命只有一次,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持证上岗、不得超载,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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