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在码头强收高额“看船费” 恶势力团伙受审

2020-05-09 08:5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韩唐琦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一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码头,利用休渔期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收取停泊船只高额的渔船看管费。2020年5月8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该恶势力团伙8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休渔期起,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水产码头,纠集被告人韩国海、裴朝海等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水产码头内强迫休渔期回港停泊的船主必须将船只交由其犯罪组织成员看管,否则威胁驱赶船只,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并且通过纠集被告人吴勇等人逼走竞争对手,垄断该区域的休渔期看船业务。他们对每艘渔船的船主收取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看船费”。

  该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发展成为恶势力,其中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吴勇是恶势力的纠集者。被告人杨文伟、韩国海、裴朝海等人是恶势力成员,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该恶势力在休渔期期间固定吃住在一起,由余顺富收取汇总“看船费”、管理安排看船业务,由杨文伟收取“看船费”,对于不愿将船只交付“看管”的船主裴小山、韩国海、裴朝海等多人就以砍解缆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吴勇等人于2014年通过摆场架势等方式帮助余顺富等人逼走想要抢占“看船”业务的竞争对手,并承诺负责出面解决休渔期码头的“纠纷”,进而从组织获取股份、分红等收益。

  提供举报线索的渔民表示,在码头卸货时因为不肯交钱,被砍断了缆绳。后来休渔期时找不到船位无奈之下缴纳了7000元看管费,“这个价格远高于自己请人看船的费用。”据初步统计,通过强收“看船费”的方式,2014至2018年休渔期间,该恶势力组织共收取了约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顺富、裴小山、吴勇是恶势力的纠集者,杨文伟、韩国海、裴朝海等人是恶势力成员,伙同同案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吴勇于2016年6月在水产码头内与他人发生冲突,纠集多人持西瓜刀、铁棍等工具对他人进行殴打致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8日,海城区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完成了庭审全过程,被告人家属及旁听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网上观看全程庭审直播。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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