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通法院网上当庭宣判4件危险驾驶案件
2020-03-12 14:30:03
 

    中国法院网讯 (陈慧珺)   “因疫情期间人员不便聚集,故本案采取网上审理。现在开庭!”3月6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4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4名被告人孔某、王某、柯某、郑某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000元至9000元不等数额罚金。

  被告人孔某、王某、柯某3人分别因醉酒后驾驶无牌两轮电动车、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郑某因醉酒后驾驶普通货车,且无有效驾驶资格、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危险驾驶罪。

  在被告人孔某的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孔某驾驶无牌号机动车与俞某驾驶的无牌号机动车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查孔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二人驾驶的车辆经鉴定为两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孔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建议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罚金2000元。孔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刑期无异议,但表示自己经济困难,希望法庭可以适当降低罚金数额。法官考虑到疫情期间被告人外出务工不便,收入来源不稳定,酌情降低罚金至1000元。

  4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在核对笔录并签名确认后,网上庭审顺利结束,法官将通过邮寄方式将判决书送达给4名被告人。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