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法纪联动惩“公职老赖”效果好

2020-03-06 10:38:40 | 来源: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 作者:邹桃生 刘锦祎
 

  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接,从失信惩戒、纪律处分、交流晋升等层面加大对失信公职人员的打击力度,对失信公职人员零容忍,持续加强对涉公职人员案件的清理力度,以公职人员诚信带动社会成员诚信,将诚信守纪、失信违法的原则融入到日常法纪教育中,切实在公职人员中营造“诚为荣、赖为耻”的良好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把好“征询意见关”。该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常态化的资格审查联动机制。2019年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科体局、文明办、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分别就先进表彰、干部提拔、村两委换届、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初审、职工异常行为等事项,向该院发函征询意见56次。如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经过联审,有4名候选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13名候选人被取消候选资格;对拟晋升的25名公务员进行协审中,3名干部被限制晋升职级。

  发挥政纪考核促执行功能。该院对经所在单位进行约谈、诫勉仍不履行的公职“老赖”,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建议对执行工作不配合、不支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2019年向县纪委监委移送11名涉案典型公职人员。其中,会昌县富城乡小沙村支部书记李某龙经富城乡纪委调查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职。2019年向88名涉案公职人员所在的72家单位推送执行案件346件,发放司法建议书72份。收到相关单位复函37份,有12名被执行人经其所在单位做工作后主动履行完毕给付义务,实际到位金额593.68元。其中,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回函决定对限期不履行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限制提拔重用。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