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两卫生院院长收受药品回扣双双获刑

2020-05-06 10:01:43
 

    中国法院网讯 (胡佳佳 刘慧鹏)   近日,在采购药品中收受巨额贿赂的两医院原院长谢睿、彭栋梁,被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分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分处罚金25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7月,谢睿任寻乌县澄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寻乌县吉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其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所代理的医药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采购回扣共计106万元,归个人所有。

  2012年8月至2019年6月,彭栋梁任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负责人、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分管副院长及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所代理的医药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回扣共计88万余元,归个人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谢睿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06万元予以没收;判处被告人彭栋梁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退缴违法所得88万余元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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