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 古稀老人获刑两年
2020-04-30 16:07:24
 

    中国法院网讯 (俞琦)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70岁的张某某是全椒县某镇“赤脚医生”,通过自学和临床经验总结出主治蛇伤的自制药酒,在家中为他人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询问病情、把脉、看病历、给药等。虽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口口相传之下,仍有不少患者上门求医问诊。

  2019年9月,侯某在务农时,不慎被毒蛇咬伤,来到张某某的家中就医。张某某对其做简单检查后,用自制药酒为其治疗,到了第三天下午,侯某在服药之后便不省人事,其家人立即将侯某送往医院。最终因中蛇毒后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侯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侯某死亡原因符合被蛇咬伤后继发肾肿胀、管型形成合并心肌间质出血等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案发后,张某某就赔偿与侯某亲属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取得了侯某亲属的谅解。

  全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对医务人员的管理秩序,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考虑张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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