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
2020-04-29 08:33: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洪泉寿
 

  公益诉讼制度是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强化公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意义重大。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官要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的意义和价值,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支持适格主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司法工作水平。

  重视沟通协调。在保持审判客观中立地位、中立裁判的前提下,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官要强化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公益组织的日常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常态,以协同力汇集公益保护的合力。积极主动做好与环境、司法、国土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工作,推进构建行政与司法的工作衔接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案件沟通机制,共同开展相关理论问题和实践对策研究;针对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或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法官要加强审前沟通,依照诉讼法规定、结合案件情况,就诉讼请求、举证责任等进行必要的释明,指导相关主体依法提出诉请,做好诉讼准备。

  完善制度规范。对已履行诉前程序且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要确保立案渠道畅通,及时登记立案。要实行专业化审判,加快庭审节奏,及时送达诉讼材料,并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对被告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防止案件拖延。加强执行效果评估,及时研究、督促、跟踪公益诉讼裁判执行进展,总结经验,完善规则,确保生效公益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益保护的实效性。

  自觉接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人民法院可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企业和公众代表旁听庭审,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对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方式。正确认识和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照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执行程序的规定,自觉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树立法院依法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形象。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公益诉讼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熟悉、理解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意义,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在诉前或诉中主动履行职责,或在败诉后主动履行裁判义务等正确做法,应予以积极评价。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定期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同步报道案件进度,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审判的评价和引领作用。

  提高能力素养。公益诉讼跨越民事、行政两大诉讼门类,专业性强,牵涉利益大,影响面广,政策敏感度高,对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案件承办法官要根据公益诉讼的特点,针对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强化理论研究,通过实践培养锻炼优秀的审判专业人才,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基础理论、程序特点及运行规律,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