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树酿事故 男子致残获刑悔之晚矣
2020-04-23 08:49:50
中国法院网讯 (艾方方) 2018年12月,湖南岳阳男子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撞上绿化树惨酿车祸,造成颈骨骨折、脊髓损伤等多处受伤,至今全靠轮椅行动,陈某醉驾的行为不仅造成自己残疾,更是危害社会安全。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1日晚,陈某因同学购买新房请吃晚饭,于是驾车来到平江县城,晚饭期间陈某喝了一些白酒,吃完晚饭后又在其同学家中喝了洋酒,之后又和同学在KTV喝了啤酒。
12月2日0时许,陈某驾驶小车返回岳阳市区,当行驶至线浯口镇四丰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小车撞上道路右侧的水泥路桩和树木,造成其本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路过的群众及时报警,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陈某送往医院,民警在医院提取了陈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定性为阳性,定量含量为171.460mg/100m1。经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考虑到陈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再犯罪的风险小,以及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等客观情况,平江法院对其宣告缓刑。
法官提醒,醉驾有风险,喝酒须谨慎,本案中,陈某大量饮酒,醉酒驾车,一时心存侥幸却酿成车祸,教训不可谓不沉痛!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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