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村 服务古稀老人
2020-04-22 10:34: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富林 杨晶
开庭前的布置。
在村委会院内开庭审理合同纠纷案。
庭审后当事人现场核对笔录、签字摁指印。
现场释法,开展法治教育。
4月20日上午,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到该县范里镇留村,在村委会院内开庭审理一起村委会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
原告许某军为村里提供锯末,村里欠其锯末款4290元,后偿还了2000元,剩余2290元由时任村支书陈某伟和村主任陈某方出具欠条,但没有加盖村里公章。原告连续多次讨要欠款未果,遂于2019年12月将陈某伟、陈某方和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判决三被告偿还欠款2290元及利息。因被告陈某伟、陈某方均已年过七旬,行动不便,办案法官决定巡回开庭。
法庭围绕原、被告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调查、辩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审后,法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卢氏县是深山区县,当地百姓一旦打起官司,往返法院的路途遥远来回不便。为解决群众难题,卢氏法院坚持巡回办案,减轻百姓诉累,同时又可开展现场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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