鲐背老人赡养难 巡回审理解纠纷
2020-03-29 09:25: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舒敏 孙非
巡回审理现场。
部分群众旁听。
法官与原告单独沟通。
被告在笔录上签字。
3月24日上午,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福集镇沙土村,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作出判决。
据悉,本案原告张某已92岁高龄,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人长期照料。其妻子今年4月去世后,张某的5名子女在如何赡养父亲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将子女们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5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生活费。
考虑到张某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庭审期间,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5名被告均以自身经济条件不好、老人分割财产不公等理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法官从缓和家庭矛盾、修复亲人感情的角度出发,对他们进行释法,并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当庭宣判由5个子女轮流照料老人,以共同分担费用的方式尽赡养义务。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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