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解纷 鸭子“回家”
2020-03-27 09:55: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张涛 胡圣洁
法官组织双方调解。
双方签下调解协议。
法官察看鸭子。
现场交接鸭子。
养殖公司向法官送锦旗。
3月22日,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该县工山镇山峰村,见证养殖户黄某将4300只鸭子移交给骆氏生态养殖公司,诉前化解一起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按照养殖合同,由养殖公司提供鸭苗和饲料,黄某负责将养好的成熟鸭子交给养殖公司,双方履行合同一直很顺利。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养殖公司运输车辆无法正常运送饲料,同时黄某所在的村子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导致饲料短缺。黄某只好从其他渠道购买了部分饲料,但无法满足养殖需求,造成大量鸭子饿死。黄某与养殖公司沟通无果后,来到南陵县信访局反映情况。
南陵法院信访巡回法庭的调解员主动为黄某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调解员联合南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与养殖公司取得联系,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3月19日,黄某与养殖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养殖公司补偿黄某17万元,黄某将剩下的4300只鸭子全部交还给养殖公司,5日内交付。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3月22日是双方约定交接4300只鸭子的日期。虽然这天是周末,法官和调解员按时驱车来到交接现场,全程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鸭子交接完成后,养殖公司向法官赠送锦旗,感谢法院帮助他们及时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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