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疫”线诉讼服务实现“三个不中断”
2020-03-24 10:2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陈征
 

厦门集美法院法官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立案。李松荣 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吃劲的关键时期。在减少人员集聚、阻隔疫情传播的铁规禁令下,如何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使诉讼服务不暂停、不掉线?

  一个多月来,福建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回应因疫情影响群众诉讼的各类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2月3日至3月16日,全省法院通过网上立案9582件,网上开庭2902件,网上调解2321件。全省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数量累计达4万多人次。

  线上立案“零接触”

  “法官,我有个案子想立案,但现在人在外地,出门要被隔离。这可怎么办啊?”

  “您完全不必担心,可以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足不出户完成网上立案。”

  2月20日一大早,一位因疫情无法赶来立案的外地当事人,拨通了永定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

  电话这头,永定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林庆捷耐心安抚他的焦虑情绪,并指导他如何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立案……

  春节长假后,福建全省法院的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考验。“防疫最紧要,但司法为民不中断;线下暂停了,但网上服务不中断;庭审顺延了,但公正司法不中断。”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向全省法院发出“三个不中断”的动员令。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保证诉讼服务渠道畅通,全省法院进一步畅通网上诉讼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自主立案登记平台、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办理诉讼事务。对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福建高院要求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诉讼当事人对改革的获得感。”福建法院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坚定前行。

  去年以来,福建高院着力牵头打造12368语音、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手机移动APP、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开通全省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申诉信访等多项诉讼服务功能。

  厦门、泉州等地法院开展“全在线”诉讼、电子送达等试点应用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使线上与线下的案件办理工作高度融合、互为补充,努力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标。

  而源于福建、走向全国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更是以“家门口”的立案取代传统的线下立案。当事人异地打官司只要通过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由管辖法院通过网络第一时间接收材料并作出相应处理,免去了长途奔波的辛劳。

  2月以来,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将跨域立案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推动诉讼实现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努力构建一张“立案协作网”,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云上”办案更高效

  “原告,你那里信号怎么样?”

  “很清楚。”

  “被告能听清吗?”

  “可以的,没问题。”

  “请保持网络畅通,我们的调解马上就要开始。”

  2月24日,一场特殊的线上“隔空”调解在罗源县人民法院法官汪孟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汪孟因请了探亲假,正身在湖北省随州市老家。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她的返岗计划,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耽误审判工作,汪孟开启了居家办公工作模式。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她引导当事人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开始网上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有序引导,原被告双方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汹涌而至。传统的线下审判模式可能面临着人员大量聚集的风险。

  疫情防控既是“战场”,更是“考场”。福建法院积极探索“云”审判新路径,充分运用各类远程庭审平台,全力打通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办案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8月上线的福建移动微法院系统,具有云存储、人脸识别、同步多方音视频等功能,将法院审判工作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相结合,是集约建设、集聚服务、集中数据、集成管理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依托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掌上法庭”的多方视频功能,案件承办人、合议庭、书记员及当事人在进行严格的实名和身份认证程序后,可在任一地点通过联网的手机、平板电脑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听证或简易庭审。“云办案”、“云调解”、“云听证”等审判模式踏步而来。

  针对刑事案件开庭的特殊性,福建法院充分运用科技法庭建设成果,实现了法院与公安看守所之间的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庭审。

  2月24日,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告人并未提押到庭,而是在当地看守所里,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仙游法院经“隔空”开庭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400元。

  3月4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以同样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法庭经审理,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2天。

  “互联网+”审判模式,不仅满足了开庭审理亲历性的要求,还实现了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使得庭审可追溯、可还原、可监督。在案件审理中,一些法院还将庭审“搬”上网络公开直播,引发许多网友的驻足“围观”。

  网上执行“不打烊”

  “有了这些钱,工人的工资有着落了,买材料的钱也有了。我们对企业复工复产更有信心了。”2月13日上午,申请人郑某走进石狮市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难掩激动。

  原来在疫情防控期间,郑某经营的工厂接到数批关于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胸卡等的订单。但苦于资金紧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无法筹措,眼看着“商机”就要溜走,这时郑某想起去年年底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房地产公司返还60万元购房款一案,便试着通过石狮法院执行沟通平台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承办人林镇中看到郑某的留言后,再次启动对石狮某房地产公司的财产查控程序。之前苦于对方账户上没钱,但这次却有了意外之喜。“我们很快发现该公司近期在某银行存入一笔款项,遂立即予以冻结扣划。这笔款项到位,为郑某的企业解了燃眉之急。”林镇中说道。

  疫情防控期间,福建法院以线上执行、隔空执行为主,全面推行“网上办公、智慧执行”无接触执行模式,充分利用执行“总对总”系统对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集中查控。为确保查控到的财产不流失,全省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速运转。值班人员每天将执行大数据系统的分析统计结果向承办法官推送,查控节点临界的预警信息。对疫情防控期间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全省各地法院也采取更加灵活的变通措施。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就把VR虚拟全景展示技术运用在了司法拍卖上,让有意向竞买者能够如身临其境,大大简化了竞买人选房、看房的流程,提升竞买人的竞拍体验和积极性。建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兴平介绍,原来的司法拍卖平台上,竞拍的标的物都是通过平面照片进行展示,图片能展示的内容有限。而VR全景通过360°还原房间的实景画面,模拟实地看房的感受,给竞买人带来全新的体验……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各地企业复工复产迫在眉睫。福建法院坚持“善意执行、柔性执法”的理念,力挺企业摆脱困境、加速成长。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福建高院要求采取尽量不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尽量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尽量不查封企业正在使用中的机器设备等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暂时受困企业提出的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的申请,在综合评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予以解封转贷,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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