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区法院设立执行律师服务岗
2020-03-23 14:15: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小琳 林旻煜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于近日联合区司法局签订协议,设立执行律师服务岗。此举是将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落地举措,将深化律师参与执行工作,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区司法局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形式顺序安排辖区内执业律师到法院内设置的执行服务岗轮流值班。执行服务岗律师主要为执行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规范使用、财产线索查找、执行风险评估、合法权益保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司法程序、解决办法存疑时,也可到执行律师服务岗咨询。律师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评判、答疑,有助于缓和群众的对立情绪,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推动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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