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在加强防护、保障安全的同时,扎实推进防疫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审判业务不缺位。
疫情防控有措施
黑龙江省疫情爆发后,绥芬河市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及审判业务工作,先后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绥芬河市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绥芬河市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十落实、十禁止”工作纪律》等,为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联防联控有担当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院领导、党员干部带头行动,各部门干警主动请缨,全部深入战“疫”一线,闻令而动、全力以赴,迅速凝聚疫情联防联控合力,全力做好15个小区15个卡口的值勤工作、前进社区4188户共计10480人的走访摸排工作以及239户715人的隔离管控工作,及时了解包保社区群众的生活情况,并结合入户摸排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动员、思想劝导工作,全力保障居民平安健康。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绥芬河市法院干警主动“逆行”,昼夜坚守岗位,在防控疫情的前沿阵地为人民群众筑起了抗击疫情的钢铁“防护墙”。
网上立案 “不打烊”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绥芬河市法院反应迅速,灵活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行网上立案,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聚集。此外,又考虑到部分群体网上操作不便,立案庭安排专门人员值班,保证“群众有所呼,法院有所应”,实现战“疫”办案两不误。
作为中俄口岸城市,考虑到部分俄罗斯公民在境内的诉讼需求,切实保障外国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专门对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这一信息进行中俄对照翻译,打破中俄语言障碍,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大信息推广力度,让他们身在异国他乡也能感受到法院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截至目前,诉讼服务中心接收网上立案申请18件,其中5件通过,13件驳回,接待当事人平均每日6人次,通过网上诉前调解2件2人。2月18日,法官范欢欢利用移动微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一次视频调解,通过微信群视频确认身份、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线上审判不停歇
疫情当前,绥芬河法院积极作为,勇于创新,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在保障当事人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降低诉讼成本,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防疫和审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2月28日上午,绥芬河市法院首次通过“智慧法庭+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敲响了疫情期间绥芬河法院“云端”开庭第一槌。为减少因疫情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此案进行线上庭审。网上庭审服务既确保了疫情防控审判工作顺利推进,又最大程度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同时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助力复工有作为
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绥芬河市法院积极应对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疫情民商事纠纷,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绥芬河法院主动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3月10日,绥芬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波同三位副院长分别带队,将省高院《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和绥芬河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积极助力企业平稳复工、安全生产。
全力破解执行难
2020年1月至3月上旬,绥芬河市法院执行局共收案283件,结案87件,疫情期间共接待当事人100余人,疫情期间共收案102件,结案36件。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执行,造成了执行案件积压;疫情结束后,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将呈上升态势,面对这些问题,执行局提前分析研判,做到“早打算、早部署、早应对”。首先,提高政治站位,根据疫情发展的动态变化重新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其次,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处理新型疑难案件的能力,努力为百姓及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