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巡回审判进校园 师生家长齐称赞

2019-11-27 16:12: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远景 史永均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11月26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来到博望镇某小学,对一起在校园内的意外伤害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学生、家长代表、老师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了旁听。该案经庭审,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校方与李某分别承担王某医疗费用3500元、4500元,王某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李某家长当庭履行调解协议,通过手机转账4500元,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王某和李某均系方城县博望镇某小学学生,2018年9月17日下午1点20分(预备时),两人在教室门口玩耍时,王某被李某推倒在地,导致王某牙齿受伤。王某被送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数千元,李某家长在事情发生后主动垫付王某医疗费1000元。因李某家长认为医疗费过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和校方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社会中多发的校园伤害、欺凌等热点事件,本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教育意义,法庭决定到事发的校园内进行巡回审判,为广大学生、老师和家长带来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将人情、道德修养、传统文化、法律对人们的要求,融入本案的审理。首先,希望当事人家长能做好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培养良好的家风,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人生观和健康的道德品质;对于校方,建议其不仅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应注重校园安全教育,作好学生引导,鼓励学生树立好的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等传统文化教育,避免出现学生“偏科”现象;同时,也希望老师以自身的行为给学生做好榜样,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多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行为变化,加强引导,做好与学生的沟通、与家长的沟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在场的学生提出希望和要求,希望同学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好生活和青春年华,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快乐、健康成长,不辜负家长、老师对同学们的期望,都能成为社会精英、国之栋梁,做一个正直、善良、有理想、有担当的优秀人才。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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