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利剑出鞘显威力 保护投资人权益
2020-04-22 10:52: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毕在强 唐光吉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重庆洋龙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安市两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对以索要劳务费为名长期滞留法院执行现场大足福缔湾项目工地,妨碍法院执行的杨某等5名案外人予以强制带离,并根据情节,分别对其中2人采取训诫教育,1人予以罚款,2人予以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福缔湾项目系洋龙公司开发,两江公司垫资承建的商品房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业主方洋龙公司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裁定破产重整;承建方两江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项目施工停滞且无法继续施工,法院遂判决解除洋龙公司与两江公司之间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两江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出福缔湾项目施工场地。
判决生效后,两江公司下属劳务班组少部分工人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长期滞留在福缔湾项目施工场地,经法院公告通知、组织协商、释明法律后果仍不自行撤离。
大足法院抓住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降级的窗口期,制定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紧急出动30余名干警,并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进行强制清场,对杨某等5人强制带离,根据情节分别予以处罚,并对物品现场清点打包封存,将项目现场妥善交付。
目前,新的投资人已经组织好资金陆续进场,沉寂四年之久的福缔湾项目得以重新启动。
法官提醒:追讨劳务工资需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维权要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如果以强占、闹事等非法行为阻碍他人的生产经营,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还会从一个“受害者”转变成“加害者”。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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