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法院联合交警大队组织驾考学员旁听醉驾案庭审
2019-12-26 10:22:06
中国法院网讯 (张平 吴晓芳)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醉酒驾驶对家人以及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危害,害人害己,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被告人林某在庭审中懊悔的说到。日前,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交警大队组织20余名驾考学员旁听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以现场教学形式让驾考学员接受危险驾驶案的警示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庭审中,被告人林某对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且有良好的悔罪表现。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向前来旁听的学员讲解了有关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社会危害性和相关量刑情节,使学员对醉驾入刑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让他们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驾驶的观念,从根本上防止醉驾行为的出现,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
“亲身参与庭审,看到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比平常听教练讲、从书本上看来的法律要形象得多,也震撼得多。我们拿到驾照以后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位驾校学员在旁听结束后说到。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