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延伸审判职能 促进生态社会管理创新
2012-09-10 16:3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星子频道 | 作者:罗光辉
近年来,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着力化解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矛盾纠纷,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建立群体性环境保护纠纷预警排查机制。我院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环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水厂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环境保护纠纷的苗头性实践,及时向地方党委汇报、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通报,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保护案件的发生。
积极开展委托、协助调解及时化解纠纷。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时,积极邀请环保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调处中心等协助调解或委托其调解,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群体性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一律在开庭前邀请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调解。适当的时候还邀请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适时参与环保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
及时提出环保司法建议促使环保执法有力开展。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及时分析案件基本情况,准确把握案件基本走向,及时向地方政府建言,提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维护生态文明的司法建议,促进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有序实施和环保执法的有力开展
建立群体性环境保护纠纷预警排查机制。我院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环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水厂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环境保护纠纷的苗头性实践,及时向地方党委汇报、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通报,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保护案件的发生。
积极开展委托、协助调解及时化解纠纷。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时,积极邀请环保行政机关、基层调解组织、调处中心等协助调解或委托其调解,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群体性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一律在开庭前邀请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调解。适当的时候还邀请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适时参与环保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
及时提出环保司法建议促使环保执法有力开展。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及时分析案件基本情况,准确把握案件基本走向,及时向地方政府建言,提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维护生态文明的司法建议,促进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有序实施和环保执法的有力开展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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