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个进一步”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07-18 14:56: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频道 | 作者:赵晨
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积极主动承担司法的社会责任,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服务改善民生为根本,以引导社会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法院管理为保障,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民政等单位的沟通,掌握社会管理整体现状。同时,针对某一时期、某一类型案件所集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及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协助开展好社会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发挥好法律制裁功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威胁社会管理秩序的涉黑、伪造使用假证件犯罪等案件。对违反社会管理一般要求的违法行为,在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对违法当事人予以民事制裁,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进一步参与综治管理。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形成“庭所共建”长效机制。选取典型案件,通过假日法庭、田间地头开庭等方式,到城乡结合部、学校等敏感地域开展巡回开庭,现场审案释法。同时,组织法官定期走访农村,排查基层矛盾隐患,对纠纷苗头提前处理化解。
进一步抓好职能延伸。加强与公安部门、村居两委等组织的配合,对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主动走访,切实关注特殊人员的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发现苗头及时予以开导。同时,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协调,帮助解决就业、劳动培训、社会保障、教育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民政等单位的沟通,掌握社会管理整体现状。同时,针对某一时期、某一类型案件所集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及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协助开展好社会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发挥好法律制裁功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威胁社会管理秩序的涉黑、伪造使用假证件犯罪等案件。对违反社会管理一般要求的违法行为,在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对违法当事人予以民事制裁,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进一步参与综治管理。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形成“庭所共建”长效机制。选取典型案件,通过假日法庭、田间地头开庭等方式,到城乡结合部、学校等敏感地域开展巡回开庭,现场审案释法。同时,组织法官定期走访农村,排查基层矛盾隐患,对纠纷苗头提前处理化解。
进一步抓好职能延伸。加强与公安部门、村居两委等组织的配合,对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主动走访,切实关注特殊人员的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发现苗头及时予以开导。同时,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协调,帮助解决就业、劳动培训、社会保障、教育等问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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