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 让人民满意
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便民二三事
2010-06-11 14:31: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国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这项活动中,按照要求提出“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是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今后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本着这一目标,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推出多项举措并加以实施,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院长下法庭办案 一线接待群众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在提倡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为了求真务实,扎扎实实落实这项工作目标,一段时间,院长们在日常工作中全部下到法庭工作,在法庭带头办理案件和接待人民群众,利用晚上的时间召开院长办公会,做到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和法院日常工作两不误,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激励了全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在为全院“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这一工作目标中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夜间法庭 假日法庭 老百姓和工作群体的方便之门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结合的特点,有的老百姓白天要做农活,只有晚上才有时间,有的打工人员白天工作假日才有时间,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农活和正常的工作,方便这些不同群体老百姓诉讼,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成立了夜间法庭和假日法庭,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在审理原告徐某诉被告熊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认为被告长期很晚归家在外肯定有第三者,因此,要求与熊某离婚。邹军了解到熊某没有第三者,其长期晚归家的原因,一是加班加点工作,二是单位离家较远有时工作晚点,回家怕影响原告及孩子休息,三是有时和同事朋友应酬。与此同时邹军没有等待开庭,而是迅速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与原、被告进行多次沟通后,知道了双方真实意图,其实原告对被告的要是只要被告真心改正,愿意和好夫妻关系,被告的想法是为孩子着想不愿离婚。审理中,因原、被告提出,由于工作原因,10点多钟才下班回家,法官邹军为了成人之美,紧锣密鼓地约好在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当晚等到快11点钟,原被告才回家,经过邹军耐心做工作,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终使双方和好。

  巡回法庭 方便群众诉讼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人民法庭辖区边远地方设立巡回法庭,就拿该院将军路人民法庭来说,在人口密集和离法庭比较远的地方设立了两个巡回法庭,该法庭总共只有法官三名,这些法官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法庭庭长韦荣建带领法庭法官常年奔波于法庭和巡回法庭之间,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了辖区人民群众诉讼,该法庭每年审结的近500件案件就有近300件是在巡回法庭审理,效果好,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赞扬。

  小区法官 推动小区和谐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结合点,有的地方人口非常密集,针对这一特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人民法庭人口密集的小区,固定法官,叫“小区法官”, 小区法官在小区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如常青花园小区,人口非常密集,该小区有几千户人家,小区法官邹军自2007年3月至现在在常青花园小区工作,3年来,他共计接待来访当事人500多人次,办理立案200余起,审结各类案件710余起,结案率达97%。在接待来访当事人时,热情接待,细心解答,不能及时答复的,让当事人留下电话号码,及时回复,无一当事人投诉。这些年在他审判的案件中,很多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也很大,邹军坚持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并重原则,合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圆满解决了各类纠纷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发挥了小区法官的具大作用,为推动小区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好评。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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