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谱写法院执行工作新篇章
2010-06-08 09:3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五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化解积案,扩大联动机制成果,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狠抓执行新收案件不放松,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笔者认为,法院的执行是当事人矛盾化解、案结事了的最后一道关口,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应坚持为民司法、从严司法、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从而实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谱写法院执行工作新篇章。
一、坚持为民司法,在关注民生、和谐执行方面有新突破。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人民法院要在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努力做到洞察民情、知晓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着力构建“和谐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新跨越。一是落实好执行公正。法院的裁决是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确认,而执行则是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实现与落实,执行不公将使得公平的判决变得毫无意义。因此,人民法院要切实规范执行程序、完善执行制度、提高执行效率、整顿执行秩序、推进执行改革,坚持依法、公正、合理执行,维护司法公正。二是落实好执行和解。执行干警要切实提高自身的案件分析能力、换位思考能力、说服教育能力、借助外援能力以及案例剖析能力,着重抓好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被执行财产兑现困难等重点案件的和解工作,使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形成社会不稳定的态势在法院的努力下得到缓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三是落实好执行公开。切实推进执行公开,进一步增强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对于促进破解“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如公开听证执行,让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双方到场,将能够执行或不能执行的理由、证据摆在当面、说在明处,有理有据的则支持、无理无据的则驳回,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了缠诉,社会效果良好。因此,人民法院要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入手,全面实行执行工作联系渠道公开、权利义务公开、执行进程公开、监督途径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与当事人及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二、坚持从严司法,在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方面有新进展。
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根基和灵魂,关乎人民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执行的迫切要求,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面对这一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要加强领导责任。要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一把手”,能否破解执行难,是体现“一把手”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法院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亲自参与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亲自出面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法院执行局局长,符合条件的要安排进入党组,以加强执行机构的领导力量。二要加强组织保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按不少于干警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定期选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表现较为突出的干警到执行局工作。法院“一把手”要积极与党委、政府、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协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帮助法院解决好有关具体问题,总体上要达到班子齐、人员够、力量强的要求。三要加强物质保障。人民法院要争取地方党政机关支持,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方面,满足执行工作的需要。
三、坚持能动司法,在推进改革、创新机制方面有新成效。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努力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作有序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全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一要优化执行职权配置。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进一步推进“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逐步设立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申诉审查和综合管理等机构,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科学界定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并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人员行使;实行科学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大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力度,通过办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途径,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三要加快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人民法院要努力争取党委的支持,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公安、财政、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有关工作。
四、坚持公正司法,在规范执行、提升公信力方面有新举措。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较好趋势,司法公信力也得到很大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是满意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院权威。一要在规范执行上做文章。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九个规范性文件,把规范化建设深入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法律程序规范化、实体处理规范化、案件材料规范化、执行法律文书规范化、思想工作规范化。二要在反腐倡廉上做文章。人民法院要坚持教管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思想教育到位、管理规范到位、监督评查到位,打造一支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执行队伍,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三要在执行宣传上做文章。在工作中,注重对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防范意识;对自动履行的债务人适时给予正面宣传,树立自觉执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书、暴力抗拒执行的案件予以曝光,发挥教育和威慑作用。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执行队伍形象,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人民法院要切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再上新台阶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为民司法,在关注民生、和谐执行方面有新突破。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人民法院要在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努力做到洞察民情、知晓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着力构建“和谐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新跨越。一是落实好执行公正。法院的裁决是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确认,而执行则是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实现与落实,执行不公将使得公平的判决变得毫无意义。因此,人民法院要切实规范执行程序、完善执行制度、提高执行效率、整顿执行秩序、推进执行改革,坚持依法、公正、合理执行,维护司法公正。二是落实好执行和解。执行干警要切实提高自身的案件分析能力、换位思考能力、说服教育能力、借助外援能力以及案例剖析能力,着重抓好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被执行财产兑现困难等重点案件的和解工作,使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形成社会不稳定的态势在法院的努力下得到缓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三是落实好执行公开。切实推进执行公开,进一步增强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对于促进破解“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如公开听证执行,让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双方到场,将能够执行或不能执行的理由、证据摆在当面、说在明处,有理有据的则支持、无理无据的则驳回,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了缠诉,社会效果良好。因此,人民法院要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入手,全面实行执行工作联系渠道公开、权利义务公开、执行进程公开、监督途径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与当事人及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二、坚持从严司法,在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方面有新进展。
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根基和灵魂,关乎人民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执行的迫切要求,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面对这一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切实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要加强领导责任。要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一把手”,能否破解执行难,是体现“一把手”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法院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亲自参与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亲自出面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法院执行局局长,符合条件的要安排进入党组,以加强执行机构的领导力量。二要加强组织保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按不少于干警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定期选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表现较为突出的干警到执行局工作。法院“一把手”要积极与党委、政府、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协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帮助法院解决好有关具体问题,总体上要达到班子齐、人员够、力量强的要求。三要加强物质保障。人民法院要争取地方党政机关支持,在办案经费、车辆、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方面,满足执行工作的需要。
三、坚持能动司法,在推进改革、创新机制方面有新成效。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努力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作有序的执行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全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一要优化执行职权配置。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进一步推进“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逐步设立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申诉审查和综合管理等机构,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科学界定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并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或者人员行使;实行科学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分段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大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力度,通过办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途径,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三要加快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人民法院要努力争取党委的支持,在制度上明确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党政管理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公安、财政、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有关工作。
四、坚持公正司法,在规范执行、提升公信力方面有新举措。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较好趋势,司法公信力也得到很大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是满意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院权威。一要在规范执行上做文章。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九个规范性文件,把规范化建设深入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法律程序规范化、实体处理规范化、案件材料规范化、执行法律文书规范化、思想工作规范化。二要在反腐倡廉上做文章。人民法院要坚持教管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思想教育到位、管理规范到位、监督评查到位,打造一支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执行队伍,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三要在执行宣传上做文章。在工作中,注重对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防范意识;对自动履行的债务人适时给予正面宣传,树立自觉执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书、暴力抗拒执行的案件予以曝光,发挥教育和威慑作用。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执行队伍形象,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人民法院要切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再上新台阶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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