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行机制改革 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关升英
2012-07-09 14:06: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石少红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暨执行机制创新经验推广现场会,就全省法院加强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和深化执行机制创新作出部署。 近日,就有关情况,专门采访了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关升英。

  记者:这次会议开的很成功,能否介绍一下会议召开的背景?

  关升英: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高发,大量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执行领域,人民法院依法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五月底省第十次党代会规划了我省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提出了“ 一个提前,六个更加”的奋斗目标,这为全省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全省法院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地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着力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方法措施,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潍坊法院和以市南区法院为代表的青岛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着力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和执行机制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潍坊法院构建诉讼诚信体系的做法、青岛市南区法院关于推行执行分段集约管理、完善执行信息平台、落实限制高消费措施等深化执行创新的做法,省法院周玉华院长都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介两地工作经验。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对青岛市南区法院深化执行创新工作的做法给予批示肯定。为了进一步落实江必新副院长、周玉华院长批示精神,推动我省执行工作的发展,省法院在潍坊市、青岛市组织召开了现场会,进一步总结推广两地执行工作经验。可以说,这次会议得到了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记者: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做法是什么?

  关升英:作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诚信体系是法院在诚信提示的基础上,通过对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和失信信息的采集和评定,生成诉讼信用资源,定期对外发布,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交互对接,使诚信者获褒奖、失信者受惩戒,从而引导和督促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的一套机制和办法。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潍坊法院基本建立了包括诉讼诚信提示承诺、信息记录收集、信用等级评定、上下资源共享、对外联动和信用服务等多个有机子系统的诉讼诚信体系。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了社会管理从事后被动性管理向事前预防性管理的转变,给试图钻法律漏洞、通过诉讼失信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诉讼参与人以强大震慑,使当事人、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配合法官查明案情、化解纷争、履行裁判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改变了诉讼失信不受约束和惩戒的状况,丰富了社会信用管理机制,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了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建设。

  记者:执行机制创新经验的基本做法是什么?

  关升英: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从2010年6月份投入专项资金研发了执行工作短信服务专用系统软件,并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了特设的短信服务号码,通过执行短信平台系统将每一个执行环节的有关信息发送至当事人手机上,与当事人进行执行案件有关信息的互动,使当事人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执行进展情况,提供执行线索,提出执行建议并与执行法官进行执行会商,架起了一座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快速沟通的桥梁。开通与执行短信服务平台对接的互联网站,实现了案件当事人通过密码登陆查询案件信息的功能,进一步在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了规范、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短信平台系统作为目前全省法院首创的能双向交流、技术较为先进的系统,充分发挥了当事人在执行工作中的能动作用,加强了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互动,使执行工作得以公开透明、快速有效的开展。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从优化执行机构内部职权配置入手,仔细梳理执行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权力实施,以执行实施权、审查权和监督权的横向“三权分离”为基础,按照“责任公开、分段实施、集约管理”的原则,构建起“集约化、分层次、重时限”的纵向执行分段集约管理模式。执行工作分段集约管理模式的建立与完善,改变了以往执行案件由一名执行法官包案负责到底的传统方式,使得执行案件每一个环节结点都得到有效监督控制,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结合自身执行案件实际和所辖区域特点,积极探索执行创新新思路,借助执行联动部门的协助配合,从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等常见高消费方式入手,通过新闻媒体不间断曝光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信息,压缩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健全了反规避执行配套措施,将限制高消费这一强有力的执行威慑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威慑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有力地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记者:两个方面的经验对执行工作实践有什么推动作用?

  关升英:潍坊法院诉讼诚信体系运行两年来,相关部门作出不予办理审批事项的决定340件(次),限制贷款460余笔、金额3200余万元,限制出境7人。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现象明显减少,各类案件办案周期同比缩短20.9% ,调撤率达 80% ,信访总量和初信初访分别下降14.8% 和21.5%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执行短信平台系统使用至今,共将新收的3822件执行案件信息纳入短信系统,累计向当事人发送短信21185条,当事人回复15947条。凡是纳入短信平台系统的执行案件无一信访上访情况发生,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2.1% 。先后向18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98 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案件平均执行周期96天,同比缩短28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明显提升,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记者: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如何推广两地经验?

  关升英:这次会议后,全省法院都会积极行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做好两地法院创新经验的学习与借鉴工作。无论是潍坊法院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还是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执行机制创新,都得益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所以,我们会继续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领导与支持,使借鉴工作顺利进行,尽快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与机制。特别是诉讼诚信体系和执行短信平台的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全省法院将积极争取支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到制度建设。同时,加强与联动部门的业务对接,扩大协作层次和领域,实现同公安、工商、金融、国土、房管、车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创新机制的尽早建立与良好运行。通过学习和借鉴两地法院先进经验,全省法院要达到在执行工作质效上有所提升、在执行工作管理上有所改进、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有所突破、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所建树的目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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